12月16日

沭阳县公安局发布

2025年公开招聘辅警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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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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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
简     章

01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体态良好,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5.文职辅警需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需高中(含)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8.非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不可重新应聘;在以往沭阳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弃权未事前告知的,需满1年方可重新应聘。(以上,时间节点为简章发布日);

 9.具有本县户籍或居住证,年满18周岁(2006年12月16日之前出生)。


02

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背面署名),到沭阳县公安局门卫室(永康路1号)现场报名并采集信息,经工作人员初审后添加招聘微信号。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沭阳县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3. 体能测试: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按照《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体能测试总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4. 笔试、面试: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参加面试、笔试;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等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 体检勤务辅警岗位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计算总成绩;文职辅警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6.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政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考察不合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 公示和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劳动关系。
(2)拟录用对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纳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报考公安辅警岗位。
(3)有关环节实有人数不足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计,递补由县公安局根据需要进行。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03

管理及待遇

1.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沭阳县公安局辅警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2.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3. 聘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4. 聘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5. 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争议等,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04

其他事项

1.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安排通过招聘微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凡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 体能测试前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态,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各环节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 同类岗位产生辅警缺员,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聘用,任一环节弃权者无总成绩。
5.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


05

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保证聘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招聘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不制定教材,招聘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咨询电话:0527-83517221
监督举报电话:0527-83517203


本简章由沭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沭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沭阳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6日



来源 | 沭阳县公安局